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酒股份公司、股票代码600519)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面负责茅台酒股份公司除贵州茅台酒以外的所有酱香型系列酒品牌的市场营销工作。全面践行贵州茅台集团公司“133”品牌战略中的“33”战略,即把“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赖茅酒”打造成全国市场知名品牌,把“汉酱酒、仁酒、贵州大曲”打造成区域市场重点品牌。
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在薪酬、人事制度上完全与市场结合。按照“凭本事吃饭,用数据说话”的原则,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能高能低的薪酬激励;在营销创新上积极推动品牌、市场、渠道“三个突破”,全力开创茅台酒股份公司酱香系列酒营销新局面。
公司以茅台集团“九个营销”为指导,以做大做强酱香酒,培育酱酒消费群体,传承酱香酒文化为使命,实现茅台酒和茅台系列酒两条战线作战,是茅台集团中低端酱香型产品的有力补充,既能相互配合,又能独立作战,酱香酒公司将逐步持续稳定发展,成为茅台千亿集团的重要支柱!
A:厂里根据代理商的政策执行、每月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代理商市场的级别:普通市场、标准市场、重点市场,会有不同的支持政策。(目的:厂商携手提升销量)
B: 可提供的支持包括:
1.广告宣传、促销品等的支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不同力度的促销活动,拉动产品销量;
2.整合营销方案的支持;
3.专业人员全程营销指导的支持;
4.不适销品,换货支持;所有客户和本公司合作之后,所代理的产品如销量不好销在产品包装没有损坏的前提下可以随时调货,客户自己定制的产品公司不负责退货和调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公司新产品代理权的延续权;
6.年终奖励等。根据经销商的销售情况给于季度返利、年终返利、年终奖励以及其他政策性的奖励;
7.区域经销权支持公司在全国县级以上每个市场只设一家代理商,代理商全权负责区域内的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