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5日讯 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价格项目规范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新政从2018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北京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规定为每日10元,但要求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门诊费为10元,急诊费为20元;留观超过24小时后,第二日起则按照相应医院等级住院医事服务费,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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